80年代对中小企业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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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八十年代并没有多少针对中小企业的政策的
2、中国中小企业的诞生和发展
1978年之前,中国中小企业很少,也不上规模。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中国政治的一个转折点,从那一年开始,在全国范围恢复正常生产秩序,实行改革开放,逐步引入市场经济机制。伴随国家的改革开放形势,宏观政策导向,给中小企业的发展带来勃勃生机,催生出具有中国特色的不同类型的中小企业。下面提到的三类企业,分别在不同时期、由不同的国家政策措施触发而生长起来的。
乡镇企业:
1978年后,中国农村广泛实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得到极大提高,农业生产连续大幅度增产。农民有了生产经营自主权,他们开始办起了多种经营的乡镇企业。乡镇企业包括了在农村的乡办企业、村办企业、合作企业等各类企业,主要是集体所有制的企业,乡镇企业的发展改变了农村单一产业结构的局面,适应市场的需求开展生产,在短缺经济时代为市场提供了多样化的商品,吸纳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同时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高新技术企业:
1985年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是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的一个重要举措,通过拨款制度改革、技术成果商品化措施,以及人事管理、组织结构的改革,为科技人员创办企业,科研机构进入企业创造了政策环境,在这一政策引导下,大批科技人员按照“自愿组合、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方针,创办企业。这些企业多数由科技人员组成,其产品多是由原来他们的科研成果转化而来,有较高技术含量,这一类企业一般称为高新技术企业。
民营企业:
1978年后国家开始允许和鼓励城乡个体经济发展,1982年党的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和同年全国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都明确规定: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在这样的大形势下,农村和城镇的民营企业开始快速发展起来。民营企业一般指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以外的多种所有制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集体企业等。
中国中小企业是一个复杂且多样化的集合体,有多种构成模式,还有国有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各种联营企业、各种有限责任公司等,在本文中我们把上述三类企业作为为中小企业的主要组成部分,因为由这三类企业组成的企业集合体,从企业户数和工业总产值等数据指标上,都在中小企业中占有重要份额。我们将以这三类企业为基础,对中国中小企业进行分析评价。
但这三类企业既不是各自完全独立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他们之间互存交叉,同时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的机制在不断的变化。如从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的企业也是民营企业,被称作民营科技型企业;乡镇企业在1992年后全面开展了产权制度改革,初期以集体经济为主的乡镇企业,现多数改为私营企业或股份制企业。
在上述三类企业中,一些初期的中小企业经过20多年发展,通过并购、股份制改革、股票上市等方式,扩大规模,已经成长为大型企业。如重庆力帆集团是尹明善等9人于1992年以20万元资金创办的摩托车制造企业,2003年职工5000人,销售收入45.8亿元,资产10多亿元。河南省双汇集团是从一个地方小型肉联厂发展起来的肉类加工食品集团,80年代中期,企业年销售不足1000万元, 2003年员工3万人,总资产63亿元,企业年销售额120亿元。
3、当前中国中小企业的基本状况
从1978年开始发展起来的中国中小企业,所创造的经济效益在国家经济发展的作用日益显著,至2003年,全国中小企业个数达到194238个,占全国企业数的99%,工业总产值93356亿元,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66%[2],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GDP的50%以上,提供的产品、技术和服务出口约占我国出口总值的60%,完成税收占我国全部税收的43%,中小企业是吸纳劳动力就业的主要渠道,中小企业提供的就业岗位超过75%以上。[3]
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中国中小企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但也不可避免的遇到很多障碍和限制因素,资金缺乏、融资困难、技术人才短缺、企业技术水平偏低,赢利能力不高,企业创新能力不足,是导致我国中小企业缺乏竞争力的共性问题。
为帮助中小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困难,1998年,国家成立了专门的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并正式使用中小企业的称谓,此后出台了《中小企业促进法》等一系列相关法规。
目前与中小企业相关的中国政府管理部门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小企业司、农业部乡镇企业局,他们分别面向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提供宏观指导、宏观管理职能;还有一些政府部门下属的机构如科技部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等,他们分别面向各类农村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宏观指导和技术开发的各种服务。
二、中国政府推动中小企业技术能力建设的政策和措施
20世纪80年代初期以来,国家出台的促进市场经济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及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高的各类政策至少有上百件,这些政策有的出自于国务院,有的出自于不同的政府部门。由于中国政府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各地方政府相应开展了“科教兴省”、“科教兴市”、“科教兴县”的策略,除了国家发布的各类政策措施之外, 各级地方政府也发布了地方性的相应的政策,这些政策数量很大,难于详尽统计。总体看这些年发布的政策,有以下一些特征。
1、构建创新环境的一般性政策和针对中小企业的特定政策
20世纪80年代初期以来,中国政府一直在努力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出台的大量法规政策都是鼓励发展经济,鼓励各类经济实体参与社会主义建设,促进一个公平竞争、公开透明的市场经济环境。例如1982年全国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宪法修正案规定:对各种经济成分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努力创造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社会及市场环境。要鼓励、支持企业以市场导向和需求自主决定企业经营和发展。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宪法修正案规定:公 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这些法律规定,为中国经济发展营造了一个宽松的宏观环境,而中国中小企业正是市场经济中的重要组成力量,也是这些宏观政策的最大受益者。除了环境构建的一般性政策外,20多年来,中国政府还陆续发布了许多专门针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如1996年通过的《乡镇企业法》、2003年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1999年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 发展高科技 实现产业化的决定》、2005年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这些法律法规对各类中小企业发展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2、指导性政策和操作性政策
中国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及其技术创新能力建设的政策措施大致以两类形式出现,一些是宏观制导性的法律、法规、决定和意见,如1987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体制改革的若干规定》、1993年通过的《科学技术进步法》、1995年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这一类政策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指出方向,框定范围,开拓道路。伴随着这些宏观指导政策,必须还有一批操作性的政策措施,使这些宏观指导政策得到落实,例如20世纪80年代中期,国家推出了一批促进产业发展的科技计划《星火计划》、《火炬计划》、《新产品试产计划》等,以及中小企业融资、税收优惠、产权界定、人才引进等多方面的具体可操作的政策。
3、全方位覆盖的政策
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不是靠单一政策就能解决的,需要多方面的政策支持,因此国家出台的政策是全方位覆盖了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的需求,从财政方面,按照《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从税收优惠、财政资金扶持和政府采购几个方面对中小企业给予支持。1991年国务院《关于批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有关政策的通知》,为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创造条件;1996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对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费用给予税收优惠规定;1998年原国家经贸委《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在18个省市区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工作,组建信用担保机构,帮助中小企业融资;1999年国务院批准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作为支持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引导资金;2002年科技部发布《关于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机构的意见》,为小企业技术创新构建全方位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4、与工业化发展进程相适应的政策
一个国家的技术发展之路一般都是与国家的工业化阶段相对应。从1949年新中国建立起,中国经历了从一个落后的农业大国到一个拥有独立的、比较完整的、有一定现代化水平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的国家,在这样一个发展过程中,企业的技术发展一般是循着使用技术——改进技术——创造技术这样一条路线前进的,从我国改革开放后实施的鼓励企业技术能力建设的政策轨迹看,也是这样一条路线。
在使用技术阶段,主要是从外部引进技术植入本企业的生产体系之中,是一种浅层次的技术创新,国家为此发布的一系列政策是鼓励技术引进和流动,如1984年创建技术市场,推动科研机构向生产领域转移科研成果,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确定科研项目;1985年出台《专利法》,引入专利制度,对技术成果进行保护;1987年实施《技术合同法》,规范技术市场的运做;1990年推出《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推进科技成果扩散。
在改进技术阶段,是对引进的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对生产技术、产品性能、质量、品种、规模、型号做适应市场需求的改进,这是一种渐进性的技术创新,国家为此发布的一系列政策是鼓励企业与科研机构的结合,以及支持共性技术研发服务机构的创建,如:1991年创建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研究中心,创建生产力促进中心,1992年推出“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计划等。
在创造技术阶段,企业应具有独立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品工艺的设计能力,实现自主技术创新。目前中国达到这一阶段的企业还不多,特别是中小企业,技术开发能力薄弱,技术人才匮乏,为鼓励中小企业实现自主创新,国家为此发布一系列政策措施,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推进科研机构的改革,一部分机构进入企业,一部分转为企业,增加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力;同年国务转发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扶持中小企业的创业和技术创新活动; 2002年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关于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机构的意见》的通知,促进良好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环境的形成。
我国还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产业结构层次和工业技术水平都不高,各企业发展不平衡,具备的技术创新能力不尽相同,上述政策对处于各个阶段的企业都各具效力。
5、国家层面的政策和地方政策
中国政府在1995年提出“科教兴国”战略后,中央政府加大了对科技的投入,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上述提到的政策都属于全国性的政策。除了中央政府制定的全国性政策外,在“科教兴国”的大旗下,许多市县区也分别开展了 “科教兴市”、“科教兴县”、“科教兴区”的工作。中国现有县级行政区2860个,地级市275个,地县级市656个,市辖区830个,许多市县区制定了地方性的法律规章,对促进本地区科技进步和中小企业发展有重要的作用。
地方性的法律规章大致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对中央政策的跟进型,例如国家设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后,一些地方也设立了本地的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或是独立的或是配套的支持本地方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还有一种是结合本地特点的创新性政策,例如广东省和浙江省有大量的中小企业形成的集聚性产业群,多数是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如纺织、服装、玩具、陶瓷、食品、家具、灯饰、五金制品等,针对这些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要求,政府推进共性技术的创新平台建设,有力的促进了中小企业的技术能力的提升。有些地方政府提出支持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的政策措施,引导企业自主创新,成为创新主体。
三、典型政策措施介绍
1.星火计划
星火计划是中国政府在1986年批准实施的一个面向农村中小企业的科技发展计划,星火计划根据不同地域特点,按照分类指导原则,以示范项目带动,促进科研单位和企业的结合,有效利用农村资源,选择技术先进,投资少,见效快的项目,用政府的资金作为引导资金投入,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和金融投资,实现多元化融资,对项目给予支持,同时星火计划通过加强培训,农村信息化建设和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为农村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科技环境。截止2003年,星火计划历年累积立项135809项,累计投入资金4466亿元,建立了134个星火密集区,形成了227个星火支柱产业,培养了大批星火龙头企业,在全国建立了6000个科技培训基地,共培训农民8000万人次,培养了一批星火科技骨干。
2.火炬计划
火炬计划是一项发展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的指导性计划,于1988年8月经中国政府批准,由科学技术部(原国家科委)组织实施。火炬计划实施的主要内容:创造适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环境,建设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扶持建设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管理火炬计划项目,通过项目示范,引导实施火炬计划1.认定重点火炬计划项目2.认定重点高新技术企业(集团)3.建立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加强国际合作,推动高新技术产业走向国际化道路,开展人力资源开发,培养和吸引高素质的人。至2003年,共组织实施火炬计划项目24000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有90%以上都是来自于企业的自有技术或者是国内开发的技术,其中有40%以上来源于国家和地方研究开发计划的成果。全国已经有支持科技人员创业的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430多家,“在孵”企业23000多家,毕业企业6900多家,其中30家企业已成为上市公司。到2002年年底,国家高新区已经聚集了1.4万名博士毕业生,8万名硕士毕业生,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中青年科技企业家。在支撑国家高新区发展的高新技术企业当中,80%是民营科技企业。[4]
3.中小企业创新基金
为了给科技型中小企业创造一个更好的投融资环境,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更健康快速地发展,中国政府于1998年7月提出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并于1999年5月21日批准了由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1999年6 月25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正式启动。
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是一项专门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政府专项基金,对基金项目的支持主要采取无偿资助、贴息两种支持方式:
无偿资助主要用于支持科研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启动资金;中小企业进行创新产品研制以及中试开发的部分补助。
对于已有一定规模和水平的中小企业创新项目,采取贴息方式支持和鼓励其使用商业银行贷款,以尽快扩大生产规模和提高产品竞争力。
1999-2004年五年内创新基金受理申报项目20449项,申请总额约172亿元。经评审共批准立项4946项,中央财政实际投入34.61亿元,平均资助强度为70.6万元/项。根据初步统计,在已经完成验收的1690个项目中,创新基金共资助9.1亿元,资助后的销售收入达到510.6亿元,增长了5.2倍,上缴税金达到55.5亿元,增长了6.02倍,新增加就业人数10万人,增长了0.5倍,出口额达到3.6亿元,增长了1.3倍。[5]
全国有28个省(市)相继设立地方创新基金或专项资金,资金总规模约28亿元。
4.地方政府政策举例
a.北京大力发展高技术产业的政策措施
北京是中国首都,是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的集聚区域,也是科技人才密集区,为充分发挥这一优势,把人才优势变为产业优势,形成高新技术产业以及其他智力密集型产业,北京市在原有一系列政策措施基础上,于2000年制定了《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并经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条例确定了有关市场主体和竞争秩序、促进和保障、风险投资、资金支持、人才引进、知识产权保护、规划和环境建设、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政府行为规范、管理体制、法律责任等一系列的规定,这一政策措施通过以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为核心,将密集的智力资源转化为以市场为导向的科技成果,通过孵化创业和规模化生产经营,向全市和全国辐射,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
b. 河南省偃师市支持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的政策措施
河南省偃师市是一个中国中部的小城市,民营中小企业较多,为激励中小企业的自主技术创新,中共偃师市市委、偃师市政府2005年发布《关于支持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的意见》,要点如下:
一、鼓励企业建立研发中心
企业建立的研发中心经认定后,政府给予扶持;
投资超过一定额度的,政府奖励当年交纳的企业所的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
经市以上级认定并获得资金扶持的,政府提供50%的配套扶持资金;
研究开发出新成果,使用后,企业当年销售和税金增长达到一定幅度,政府给予补助;
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的,政府给予补助;
新建所需征用土地的手续有政府帮助办理,场地通过租用的,政府给予补贴;
政府各部门将简化审批手续,并组织有关专家为研发中心的建设方针、发展规划等方面提供决策咨询意见。
二、增强研发中心科研成果的转化能力
政府财政加大对研发中心的投入,特别是特色产业的技术创新;
优先安排研发中心的科技项目立项,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技术创新等项目,优先享受本地专利资金资助;
对研发中心必须购置的设备、仪器及技术软件,政府予以一定比例的扶持。
三、加强研发中心人才建设
制定人才专项引进和培训规划,鼓励企业建立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
设立研发中心人才发展基金,对成绩突出的企业、个人实行奖励。
c、广东省建立专业镇技术创新平台
经过改革开后20多年的发展,广东省形成了一大批以劳动密集型产业占主导地位的专业镇,主要产业是纺织、服装、玩具、陶瓷、食品、家具、灯饰、五金制品等。这类以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的专业镇,最大的问题是缺乏技术开发和设计人才,设备落后,自己不掌握关键零件和技术,这些企业迫切需要技术创新,而一个中小企业没有能力建立独立的技术创新中心。针对这一问题,广东省科技厅1999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专业镇技术创新试点,重点解决产业聚集区域的共性技术问题。到现在已有50个专业镇被批准为技术创新试点单位。佛山市西樵镇是最早建立专业镇创新平台的区,这个区纺织业发达,早就享有“千户厂,万台机,亿米布”的称号,但因设备和工艺落后,产品缺乏竞争力,纺织业面临没落危机。从90年代中期开始,政府和企业大力抓设备的技术改造,为解决工艺设计落后问题,1998年在政府支持下建立了制板中心,利用CAD技术,引进大提花工艺设计软件,服务于中小企业,现在累计已设计出8000多个品种,使西樵纺织业上了一个大档次。其后,政府又牵头投资7000万元建立南方纺织技术中心,使创新平台功能更加扩大,也更加现代化,同信息化紧密结合,开通南方纺织信息网,把实物市场、研究开发和虚拟市场、网上远程研究开发和传递紧密结合;在运行机制上也进行了探索,从政府开始投资建设,建成后转到企业家按市场化运营。
附件1: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小企业司职能:
研究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有关问题,促进多种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研究提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和具体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扶持;指导和促进中小企业的对外合作,健全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中的问题。
农业部乡镇企业局职能:
研究起草乡镇企业法律、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扶持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企业改革;指导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布局及结构调整;协调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有关问题;负责乡镇企业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乡镇企业经济运行情况;指导乡镇企业经营管理和外经外贸工作;指导乡镇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编制乡镇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协调、指导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教育培训;研究拟定农产品加工业产品质量标准。
科技部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
1983年成立,致力于推进中国农村发展各领域的科技进步,并与全国各有关农村科技管理部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保持关密切的联系,承担世界银行、UNDP等国际组织项目管理。在科技部领导下,在国家层次上开展科技扶贫,组织实施星火计划,农业科技攻关项目、农业生物技术项目管理,承担重大科技专项管理,推进农业产业化、农村信息化,提供农业科技培训、农村技术信息咨询等工作。
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管理、组织、协调火炬计划实施的相关工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包括火炬计划政策文件的起草制定,火炬计划项目管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管理工作,建设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建设火炬计划产业基地(软件产业基地、特色产业基地),推进火炬计划的国际化等工作。
注:
1、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统计局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 2003年2月19日 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
2、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 2004
3、国家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五周年述评 科技日报2004年10月20日
4、火炬计划15年 “在孵”高新企业 两万多家 人民网>>科技>>动态 2003年09月17日
5、政府支持创新的一面旗帜:访科技部秘书长张景安 科技日报2004年10月29日
编者注:本文为作者于2005年7月在“中国——东盟中小企业研讨会”上的主题发言。
来源: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加工整理
1978年之前,中国中小企业很少,也不上规模。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中国政治的一个转折点,从那一年开始,在全国范围恢复正常生产秩序,实行改革开放,逐步引入市场经济机制。伴随国家的改革开放形势,宏观政策导向,给中小企业的发展带来勃勃生机,催生出具有中国特色的不同类型的中小企业。下面提到的三类企业,分别在不同时期、由不同的国家政策措施触发而生长起来的。
乡镇企业:
1978年后,中国农村广泛实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得到极大提高,农业生产连续大幅度增产。农民有了生产经营自主权,他们开始办起了多种经营的乡镇企业。乡镇企业包括了在农村的乡办企业、村办企业、合作企业等各类企业,主要是集体所有制的企业,乡镇企业的发展改变了农村单一产业结构的局面,适应市场的需求开展生产,在短缺经济时代为市场提供了多样化的商品,吸纳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同时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高新技术企业:
1985年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是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的一个重要举措,通过拨款制度改革、技术成果商品化措施,以及人事管理、组织结构的改革,为科技人员创办企业,科研机构进入企业创造了政策环境,在这一政策引导下,大批科技人员按照“自愿组合、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方针,创办企业。这些企业多数由科技人员组成,其产品多是由原来他们的科研成果转化而来,有较高技术含量,这一类企业一般称为高新技术企业。
民营企业:
1978年后国家开始允许和鼓励城乡个体经济发展,1982年党的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和同年全国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都明确规定: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在这样的大形势下,农村和城镇的民营企业开始快速发展起来。民营企业一般指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以外的多种所有制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集体企业等。
中国中小企业是一个复杂且多样化的集合体,有多种构成模式,还有国有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各种联营企业、各种有限责任公司等,在本文中我们把上述三类企业作为为中小企业的主要组成部分,因为由这三类企业组成的企业集合体,从企业户数和工业总产值等数据指标上,都在中小企业中占有重要份额。我们将以这三类企业为基础,对中国中小企业进行分析评价。
但这三类企业既不是各自完全独立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他们之间互存交叉,同时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的机制在不断的变化。如从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的企业也是民营企业,被称作民营科技型企业;乡镇企业在1992年后全面开展了产权制度改革,初期以集体经济为主的乡镇企业,现多数改为私营企业或股份制企业。
在上述三类企业中,一些初期的中小企业经过20多年发展,通过并购、股份制改革、股票上市等方式,扩大规模,已经成长为大型企业。如重庆力帆集团是尹明善等9人于1992年以20万元资金创办的摩托车制造企业,2003年职工5000人,销售收入45.8亿元,资产10多亿元。河南省双汇集团是从一个地方小型肉联厂发展起来的肉类加工食品集团,80年代中期,企业年销售不足1000万元, 2003年员工3万人,总资产63亿元,企业年销售额120亿元。
3、当前中国中小企业的基本状况
从1978年开始发展起来的中国中小企业,所创造的经济效益在国家经济发展的作用日益显著,至2003年,全国中小企业个数达到194238个,占全国企业数的99%,工业总产值93356亿元,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66%[2],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GDP的50%以上,提供的产品、技术和服务出口约占我国出口总值的60%,完成税收占我国全部税收的43%,中小企业是吸纳劳动力就业的主要渠道,中小企业提供的就业岗位超过75%以上。[3]
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中国中小企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但也不可避免的遇到很多障碍和限制因素,资金缺乏、融资困难、技术人才短缺、企业技术水平偏低,赢利能力不高,企业创新能力不足,是导致我国中小企业缺乏竞争力的共性问题。
为帮助中小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困难,1998年,国家成立了专门的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并正式使用中小企业的称谓,此后出台了《中小企业促进法》等一系列相关法规。
目前与中小企业相关的中国政府管理部门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小企业司、农业部乡镇企业局,他们分别面向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提供宏观指导、宏观管理职能;还有一些政府部门下属的机构如科技部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等,他们分别面向各类农村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宏观指导和技术开发的各种服务。
二、中国政府推动中小企业技术能力建设的政策和措施
20世纪80年代初期以来,国家出台的促进市场经济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及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高的各类政策至少有上百件,这些政策有的出自于国务院,有的出自于不同的政府部门。由于中国政府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各地方政府相应开展了“科教兴省”、“科教兴市”、“科教兴县”的策略,除了国家发布的各类政策措施之外, 各级地方政府也发布了地方性的相应的政策,这些政策数量很大,难于详尽统计。总体看这些年发布的政策,有以下一些特征。
1、构建创新环境的一般性政策和针对中小企业的特定政策
20世纪80年代初期以来,中国政府一直在努力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出台的大量法规政策都是鼓励发展经济,鼓励各类经济实体参与社会主义建设,促进一个公平竞争、公开透明的市场经济环境。例如1982年全国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宪法修正案规定:对各种经济成分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努力创造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社会及市场环境。要鼓励、支持企业以市场导向和需求自主决定企业经营和发展。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宪法修正案规定:公 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这些法律规定,为中国经济发展营造了一个宽松的宏观环境,而中国中小企业正是市场经济中的重要组成力量,也是这些宏观政策的最大受益者。除了环境构建的一般性政策外,20多年来,中国政府还陆续发布了许多专门针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如1996年通过的《乡镇企业法》、2003年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1999年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 发展高科技 实现产业化的决定》、2005年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这些法律法规对各类中小企业发展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2、指导性政策和操作性政策
中国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及其技术创新能力建设的政策措施大致以两类形式出现,一些是宏观制导性的法律、法规、决定和意见,如1987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体制改革的若干规定》、1993年通过的《科学技术进步法》、1995年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这一类政策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指出方向,框定范围,开拓道路。伴随着这些宏观指导政策,必须还有一批操作性的政策措施,使这些宏观指导政策得到落实,例如20世纪80年代中期,国家推出了一批促进产业发展的科技计划《星火计划》、《火炬计划》、《新产品试产计划》等,以及中小企业融资、税收优惠、产权界定、人才引进等多方面的具体可操作的政策。
3、全方位覆盖的政策
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不是靠单一政策就能解决的,需要多方面的政策支持,因此国家出台的政策是全方位覆盖了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的需求,从财政方面,按照《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从税收优惠、财政资金扶持和政府采购几个方面对中小企业给予支持。1991年国务院《关于批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有关政策的通知》,为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创造条件;1996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对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费用给予税收优惠规定;1998年原国家经贸委《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在18个省市区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工作,组建信用担保机构,帮助中小企业融资;1999年国务院批准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作为支持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引导资金;2002年科技部发布《关于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机构的意见》,为小企业技术创新构建全方位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4、与工业化发展进程相适应的政策
一个国家的技术发展之路一般都是与国家的工业化阶段相对应。从1949年新中国建立起,中国经历了从一个落后的农业大国到一个拥有独立的、比较完整的、有一定现代化水平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的国家,在这样一个发展过程中,企业的技术发展一般是循着使用技术——改进技术——创造技术这样一条路线前进的,从我国改革开放后实施的鼓励企业技术能力建设的政策轨迹看,也是这样一条路线。
在使用技术阶段,主要是从外部引进技术植入本企业的生产体系之中,是一种浅层次的技术创新,国家为此发布的一系列政策是鼓励技术引进和流动,如1984年创建技术市场,推动科研机构向生产领域转移科研成果,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确定科研项目;1985年出台《专利法》,引入专利制度,对技术成果进行保护;1987年实施《技术合同法》,规范技术市场的运做;1990年推出《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推进科技成果扩散。
在改进技术阶段,是对引进的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对生产技术、产品性能、质量、品种、规模、型号做适应市场需求的改进,这是一种渐进性的技术创新,国家为此发布的一系列政策是鼓励企业与科研机构的结合,以及支持共性技术研发服务机构的创建,如:1991年创建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研究中心,创建生产力促进中心,1992年推出“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计划等。
在创造技术阶段,企业应具有独立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品工艺的设计能力,实现自主技术创新。目前中国达到这一阶段的企业还不多,特别是中小企业,技术开发能力薄弱,技术人才匮乏,为鼓励中小企业实现自主创新,国家为此发布一系列政策措施,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推进科研机构的改革,一部分机构进入企业,一部分转为企业,增加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力;同年国务转发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扶持中小企业的创业和技术创新活动; 2002年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关于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机构的意见》的通知,促进良好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环境的形成。
我国还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产业结构层次和工业技术水平都不高,各企业发展不平衡,具备的技术创新能力不尽相同,上述政策对处于各个阶段的企业都各具效力。
5、国家层面的政策和地方政策
中国政府在1995年提出“科教兴国”战略后,中央政府加大了对科技的投入,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上述提到的政策都属于全国性的政策。除了中央政府制定的全国性政策外,在“科教兴国”的大旗下,许多市县区也分别开展了 “科教兴市”、“科教兴县”、“科教兴区”的工作。中国现有县级行政区2860个,地级市275个,地县级市656个,市辖区830个,许多市县区制定了地方性的法律规章,对促进本地区科技进步和中小企业发展有重要的作用。
地方性的法律规章大致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对中央政策的跟进型,例如国家设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后,一些地方也设立了本地的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或是独立的或是配套的支持本地方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还有一种是结合本地特点的创新性政策,例如广东省和浙江省有大量的中小企业形成的集聚性产业群,多数是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如纺织、服装、玩具、陶瓷、食品、家具、灯饰、五金制品等,针对这些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要求,政府推进共性技术的创新平台建设,有力的促进了中小企业的技术能力的提升。有些地方政府提出支持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的政策措施,引导企业自主创新,成为创新主体。
三、典型政策措施介绍
1.星火计划
星火计划是中国政府在1986年批准实施的一个面向农村中小企业的科技发展计划,星火计划根据不同地域特点,按照分类指导原则,以示范项目带动,促进科研单位和企业的结合,有效利用农村资源,选择技术先进,投资少,见效快的项目,用政府的资金作为引导资金投入,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和金融投资,实现多元化融资,对项目给予支持,同时星火计划通过加强培训,农村信息化建设和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为农村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科技环境。截止2003年,星火计划历年累积立项135809项,累计投入资金4466亿元,建立了134个星火密集区,形成了227个星火支柱产业,培养了大批星火龙头企业,在全国建立了6000个科技培训基地,共培训农民8000万人次,培养了一批星火科技骨干。
2.火炬计划
火炬计划是一项发展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的指导性计划,于1988年8月经中国政府批准,由科学技术部(原国家科委)组织实施。火炬计划实施的主要内容:创造适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环境,建设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扶持建设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管理火炬计划项目,通过项目示范,引导实施火炬计划1.认定重点火炬计划项目2.认定重点高新技术企业(集团)3.建立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加强国际合作,推动高新技术产业走向国际化道路,开展人力资源开发,培养和吸引高素质的人。至2003年,共组织实施火炬计划项目24000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有90%以上都是来自于企业的自有技术或者是国内开发的技术,其中有40%以上来源于国家和地方研究开发计划的成果。全国已经有支持科技人员创业的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430多家,“在孵”企业23000多家,毕业企业6900多家,其中30家企业已成为上市公司。到2002年年底,国家高新区已经聚集了1.4万名博士毕业生,8万名硕士毕业生,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中青年科技企业家。在支撑国家高新区发展的高新技术企业当中,80%是民营科技企业。[4]
3.中小企业创新基金
为了给科技型中小企业创造一个更好的投融资环境,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更健康快速地发展,中国政府于1998年7月提出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并于1999年5月21日批准了由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1999年6 月25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正式启动。
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是一项专门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政府专项基金,对基金项目的支持主要采取无偿资助、贴息两种支持方式:
无偿资助主要用于支持科研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启动资金;中小企业进行创新产品研制以及中试开发的部分补助。
对于已有一定规模和水平的中小企业创新项目,采取贴息方式支持和鼓励其使用商业银行贷款,以尽快扩大生产规模和提高产品竞争力。
1999-2004年五年内创新基金受理申报项目20449项,申请总额约172亿元。经评审共批准立项4946项,中央财政实际投入34.61亿元,平均资助强度为70.6万元/项。根据初步统计,在已经完成验收的1690个项目中,创新基金共资助9.1亿元,资助后的销售收入达到510.6亿元,增长了5.2倍,上缴税金达到55.5亿元,增长了6.02倍,新增加就业人数10万人,增长了0.5倍,出口额达到3.6亿元,增长了1.3倍。[5]
全国有28个省(市)相继设立地方创新基金或专项资金,资金总规模约28亿元。
4.地方政府政策举例
a.北京大力发展高技术产业的政策措施
北京是中国首都,是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的集聚区域,也是科技人才密集区,为充分发挥这一优势,把人才优势变为产业优势,形成高新技术产业以及其他智力密集型产业,北京市在原有一系列政策措施基础上,于2000年制定了《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并经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条例确定了有关市场主体和竞争秩序、促进和保障、风险投资、资金支持、人才引进、知识产权保护、规划和环境建设、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政府行为规范、管理体制、法律责任等一系列的规定,这一政策措施通过以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为核心,将密集的智力资源转化为以市场为导向的科技成果,通过孵化创业和规模化生产经营,向全市和全国辐射,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
b. 河南省偃师市支持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的政策措施
河南省偃师市是一个中国中部的小城市,民营中小企业较多,为激励中小企业的自主技术创新,中共偃师市市委、偃师市政府2005年发布《关于支持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的意见》,要点如下:
一、鼓励企业建立研发中心
企业建立的研发中心经认定后,政府给予扶持;
投资超过一定额度的,政府奖励当年交纳的企业所的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
经市以上级认定并获得资金扶持的,政府提供50%的配套扶持资金;
研究开发出新成果,使用后,企业当年销售和税金增长达到一定幅度,政府给予补助;
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的,政府给予补助;
新建所需征用土地的手续有政府帮助办理,场地通过租用的,政府给予补贴;
政府各部门将简化审批手续,并组织有关专家为研发中心的建设方针、发展规划等方面提供决策咨询意见。
二、增强研发中心科研成果的转化能力
政府财政加大对研发中心的投入,特别是特色产业的技术创新;
优先安排研发中心的科技项目立项,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技术创新等项目,优先享受本地专利资金资助;
对研发中心必须购置的设备、仪器及技术软件,政府予以一定比例的扶持。
三、加强研发中心人才建设
制定人才专项引进和培训规划,鼓励企业建立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
设立研发中心人才发展基金,对成绩突出的企业、个人实行奖励。
c、广东省建立专业镇技术创新平台
经过改革开后20多年的发展,广东省形成了一大批以劳动密集型产业占主导地位的专业镇,主要产业是纺织、服装、玩具、陶瓷、食品、家具、灯饰、五金制品等。这类以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的专业镇,最大的问题是缺乏技术开发和设计人才,设备落后,自己不掌握关键零件和技术,这些企业迫切需要技术创新,而一个中小企业没有能力建立独立的技术创新中心。针对这一问题,广东省科技厅1999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专业镇技术创新试点,重点解决产业聚集区域的共性技术问题。到现在已有50个专业镇被批准为技术创新试点单位。佛山市西樵镇是最早建立专业镇创新平台的区,这个区纺织业发达,早就享有“千户厂,万台机,亿米布”的称号,但因设备和工艺落后,产品缺乏竞争力,纺织业面临没落危机。从90年代中期开始,政府和企业大力抓设备的技术改造,为解决工艺设计落后问题,1998年在政府支持下建立了制板中心,利用CAD技术,引进大提花工艺设计软件,服务于中小企业,现在累计已设计出8000多个品种,使西樵纺织业上了一个大档次。其后,政府又牵头投资7000万元建立南方纺织技术中心,使创新平台功能更加扩大,也更加现代化,同信息化紧密结合,开通南方纺织信息网,把实物市场、研究开发和虚拟市场、网上远程研究开发和传递紧密结合;在运行机制上也进行了探索,从政府开始投资建设,建成后转到企业家按市场化运营。
附件1: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小企业司职能:
研究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有关问题,促进多种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研究提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和具体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扶持;指导和促进中小企业的对外合作,健全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中的问题。
农业部乡镇企业局职能:
研究起草乡镇企业法律、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扶持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企业改革;指导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布局及结构调整;协调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有关问题;负责乡镇企业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乡镇企业经济运行情况;指导乡镇企业经营管理和外经外贸工作;指导乡镇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编制乡镇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协调、指导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教育培训;研究拟定农产品加工业产品质量标准。
科技部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
1983年成立,致力于推进中国农村发展各领域的科技进步,并与全国各有关农村科技管理部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保持关密切的联系,承担世界银行、UNDP等国际组织项目管理。在科技部领导下,在国家层次上开展科技扶贫,组织实施星火计划,农业科技攻关项目、农业生物技术项目管理,承担重大科技专项管理,推进农业产业化、农村信息化,提供农业科技培训、农村技术信息咨询等工作。
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管理、组织、协调火炬计划实施的相关工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包括火炬计划政策文件的起草制定,火炬计划项目管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管理工作,建设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建设火炬计划产业基地(软件产业基地、特色产业基地),推进火炬计划的国际化等工作。
注:
1、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统计局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 2003年2月19日 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
2、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 2004
3、国家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五周年述评 科技日报2004年10月20日
4、火炬计划15年 “在孵”高新企业 两万多家 人民网>>科技>>动态 2003年09月17日
5、政府支持创新的一面旗帜:访科技部秘书长张景安 科技日报2004年10月29日
编者注:本文为作者于2005年7月在“中国——东盟中小企业研讨会”上的主题发言。
来源: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加工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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